为开展经济活动而签发的临时居留许可。
为开展经济活动而签发的临时居留许可。
如果外国人在波兰居留的目的是为了在波兰进行经济活动,则可申请临时居留许可,以进行经济活动。
注意!为以下目的在波兰居留的外国人也可获此类许可(在符合该法规定的要求后):
- 在该外国人持有股份或股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理事会中担任职务,或
- 在普通合伙企业或有限股份合伙企业中处理事务,或
- 作为代理。
所需文件
如果是以从事经济活动为目的所发的临时居留许可,除了《临时居留-一般信息》标签中提到的基本文件外,外国人还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 证明拥有稳定和固定收入来源且足以支付本人及受抚养家属生活费用的文件(如劳动合同、民法合同)。
- 在波兰共和国境内拥有健康保险或保险公司承保治疗费用的证明文件(例如,ZUS-ZUS RCA最近3个月的打印件,以及有关发送确认的信息)
- 在波兰有居住地点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租赁合同、入住证明或酒店预订等
- 向税务局提交的纳税申报表,如个人所得税等。
- 无欠税证明。
此外还应提交与经济活动经营相关的文件(样本清单):
- 公司章程;
- 公司无欠税证明。
- 公司资产负债表与当期损益表。
- 对所开展经济活动的问卷调查。
- 在提交申请前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不低于当前月平均工资十二倍的收入的证明文件,例如公司上一年度的CIT 8 及向税务局提交的证明;公司当前财务成果的会计证明文件。
或
- 《就业和劳动力市场机构推广法》第87条第1款第1-9项中所述在提交申请前一年,至少雇用两名波兰公民或外国人的无限期就业和最短时间内全职就业的确认文件
或
- 拥有可在将来满足上述条件的资金的证明文件,或开展可在将来满足这些条件的活动的证明文件,尤其是有助于增加投资、技术转让、引进有益的创新或创造就业机会的条件(包括商业计划、与所开展业务有关的发票,如采购和销售、与客户的合同、就业人数证明等)。
请注意,上述清单不能视为完整清单,取得为开展经济活动而发的临时居留许可所需的文件可能因外国人的情况和申请临时居留的单位不同而有异。如果符合以下条件:a).有医疗保险(哪些文件可证实有医疗保险-->?);b). 有稳定而固定的收入来源,足以支付自己和受抚养家属的生活费用(稳定收入的条件是什么 -- -- >?);c). 根据出于法律规定而获得主管当局同意担任特定职务或职业;d); 在波兰有确定的居住地(什么是确定的居住地->?)。
此外,外国人经营的公司应符合以下要求:
在提交为展开经济业活动而发的临时居留许可申请前的纳税年度中,在提交申请前一年的第三季度,收入不低于中央统计局公布的公司注册地或外国人居住地所在省份平均月薪的12倍,或在提交居留许可申请前至少一年内无限期地全职雇用至少两名波兰公民,或有权在无工作许可下在波兰就业的外国人。
或证明有资金和条件在未来达成上一点规定的标准,或正开展经济活动,通过实施有助于投资增长、技术转让、引进有益的创新或创造新就业机会等措施,在未来达成这些标准。
e). 提交下列文件:
向税务局提交的税务结算,如个人所得税等。
无欠税证明。
公司无欠税证明。
公司章程(如果此为经济活动开展的形式)。
公司资产负债表与当期损益表。
对所开展经济活动的问卷调查。
在提交申请前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不低于提交申请前一年第三季度平均月工资十二倍的收入的证明文件,如公司上一年度的CIT8连同提交税务局的证明、公司当前财务成果的会计证名文件等。
或在申请提交之前无限期和申请前一年中最短时期全职雇用至少两名波兰公民或在波兰不需要工作许可的外国人的证明文件,例如,公司雇员的工资单以及最近一个月的ZUS集体和个人声明、劳动合同等。
或者
拥有可在将来满足上述条件的资金的证明文件,或开展可在将来满足这些条件的活动的证明文件,尤其是有助于增加投资、技术转让、引进有益的创新或创造就业机会的条件。
更多关于外国人在波兰从事经济活动的信息,请见《经济活动》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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