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22 490 20 44 帮助居住在波兰的外国人

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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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率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失业者身份:

1.

  • 欧盟成员国的公民。
  • 不属于欧盟的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公民。
  • 非《欧洲经济区协定》缔约国的公民,根据这些国家与欧洲共同体及其成员国缔结的协定,可享有移动自由(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或瑞士的公民)。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退出欧洲联盟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协定》 (2020 年 1 月 31 日欧盟官方公报L系列29期,第 7 页,经修订3 )第 10条第1款b和d项所述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公民,以及该协定第 10条第1款e和f项所述其家庭成员;
  • 有以下情况的外国人:
      • 在波兰共和国获得难民身份。
      • 拥有波兰共和国的永久居留许可。
      • 在波兰持有欧盟定居许可。
      • 在波兰共和国持有与20131212日外国人法第127条、137a或第186条第1款第3所述情况有关的临时居留许可2018年法律公报,文号20942399
      • 持有 2013 年 12 月 12 日《外国人法》第 114条第1、1a款或第126条第1款所述的临时居留许可(2024 年法律公报文号 769、1222 和 1688 )。
      • 持有 2013 年 12 月 12 日《外国人法》第 114条第1、1a款或第 126条第1款所述的临时居留许可,或为在波兰共和国境内工作而签发的签证。
      • 根据 2013 年 12 月 12 日施行的《外国人法》第 186条第1款第9项所述情况,该外国人持人道主义签证或临时居留许可在波兰居留,此意味该外国人之前曾持人道主义签证入境波兰并居留,且为特定国家的公民。
      • 在波兰共和国拥有人道主义或容忍居留许可。
      • 在波兰共和国享有临时保护。
      • 在波兰共和国享有辅助保护
      • 持有根据 2003 年 6 月 13 日所施行关于《波兰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保护法》第 35 条(2025 年法律公报 223 文号)发给证明的国际保护程序当事人。
  • 外国人在波兰共和国境内陪同居住的外国人为以下身份:
  1. 欧盟成员国的公民。
  2. 不属于欧盟的欧洲经济区国家公民。
  3. 非《欧洲经济区协定》缔约国的公民,根据这些国家与欧洲共同体及其成员国缔结的协定,可享有移动自由(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或瑞士的国民)。

- 作为2006年7月14日施行的关于欧盟成员国公民及其家属入境、居住和离开波兰共和国法第2条第4款意义上的家属(2019年法律公报,文号293)。

  • 作为波兰公民的家属,已在波兰共和国境内获得临时居留许可,或在提交临时居留许可、永久居留许可或欧盟定居许可申请后,根据20131212日施行的外国人法第108条第1款第2项或第206条第1款第2项规定在波兰共和国境内居留;或根据旅行证件上盖的印章,确认已提交欧盟定居许可申请,如果在提交临时居留许可、永久居留许可或欧盟定居许可申请之前已持有临时居留许可。

以及

2.

未就业,也未从事其他有酬工作,有能力并愿意从事特定专业或服务的全职工作或其他有酬工作的人,或者如果是残疾者,有能力并愿意在至少一半的时间内从事工作,未就学;除非在成人学校就读或参加该校课程范围内的校外考试,以及在提供全日制或周末课程的专上职业学校就读,或在高等学校非全日制学习等情况除外,在其常住或暂住地的县劳动局登记,并找工作或其他有酬工作,并符合以下情况:

除在成人学校、全日制或非全日制高等职校、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专校就读;参加成人学校或高等职校的校外实习考试;非全日制大学就学者或在只提供艺术教育的艺术学校学习者外,未就业、未从事其他有酬工作、未就学者等无固定收入来源,有能力并愿意从事特定专业或服务的全职工作或其他有酬工作者;有能力并愿意从事半职工作且已于县立劳动局PUP登记的残疾者等且符合以下条件:

  • 年满18岁。
  • 妇女在60岁以下,男性则在65岁以下。
  • 未在中央经济活动登记和信息中心(以下简称 “CEIDG”)登记从事经济活动,或
  • 已向 CEIDG 申请暂停经济活动,且暂停期仍持续中,或
  • 在 CEIDG 的登记申请中已注明经济活动的开始日期,且登记申请中注明开始日期的期限尚未届满。
  • 非被临时拘留或正在服刑者,但在电子监管系统中在监狱外服刑者除外。
  • 未获根据 2004 年 3 月 12 日施行的《社会援助法》(2024 年法律公报 1283 和 1572 文号及 2025 年法律公报文号......)的永久津贴权利。
  • 非 2000 年 9 月 15 日施行的《商业公司法》(2024年法律公报文号18及96)所指的资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代理、监事会成员或清算人。
  • 非 2018 年 3 月 6 日施行的《企业家法》》(2024 年法律公报文号 236、1222 和 1871 以及 2025 年法律公报 222 文号)所指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然人企业家的代理人或律师。
  • 非2000 年 9 月 15 日施行《商业公司法》所指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或管理委员会成员、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有限股份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监事会成员。
  • 非 2000 年 9 月 15 日施行的《商业公司法》第 30073 条所指董事会的董事。
  • 除农民社会保险外,根据单独条款,不受强制性社会保险的约束。
  • 在第 1条第3款第2项 a-d 点所列国家中不受强制性失业保险或强制性社会保险的约束。
  • 未在波兰共和国以外的国家从事经济活动,无论是需登记申报或法律上不要求申报的特定国家。

授予求职者身份

年满 18 岁,正在寻找工作、其他有酬职业或其他形式的援助,并在县立劳动局进行登记,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即可获得求职者身份:

  1. 以下国家的公民:
    1. 欧盟成员国。
    2. 非欧洲联盟成员国的欧洲经济区国家。
    3. 非欧洲经济区协定缔约国的国家,根据这些国家与欧洲共同体及其成员国缔结的协定,这些国家的人员可享有移动自由(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或瑞士的国民)。
    4.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退出欧洲联盟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协定》(2020 年 1 月 31 日欧盟官方公报L系列29期,第 7 页,经修订3 )第 10条第1款b和d项所指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该协定第 10条第1款e和f项所指的其家庭成员。
  2. 外国人:
    1. 在波兰共和国获得难民身份。
    2. 持有波兰共和国的永久居留许可。
    3. 在波兰共和国持有欧盟定居许可。
    4. 在波兰共和国持有因20131212日施行的《外国人法》2024年法律公报,文号76912221688第127条或第186条第1款第3项所述情况而获得的临时居留许可。
    5. 根据20131212日施行的《外国人法》第144条、第151条第1款、第151b条第1款、第159条第1款、第160条、第161条、第161b条第1款、第176条、第186条第1、2、4、5或7款或第187条所述情况而在波兰共和国持有临时居留许可,或持有国家签证以接受学士课程、硕士课程或一贯制硕士课程和博士班课程者,或持加注「大学生」字样的国家签证以进行学术研究或开发工作的人。
    6. 持有20131212日施行的《外国人法》第114第1款或1a款或第126条第1款所述的临时居留许可或为在波兰共和国境内从事工作所发的签证。
    7. 在波兰共和国持有20131212日施行的《外国人法》第60条第1款第5a项所述目的的签证,或2013年1212日施行的《外国人法第185a条所提及的临时居留许可,有根据季节性工作申请登记的申请,在波兰共和国境内免签证停留。
    8. 持有人道主义签证或 2013 年 12 月 12 日施行的《外国人法》第 186条第1款第9项所述情况而获得的临时居留许可,这意味着该外国人先前持人道主义签证入境波兰并居留,且为特定国家的公民。
    9. 在波兰共和国持有因人道主义原因或容忍居留所发的许可。
    10. 在波兰共和国享有临时保护。
    11. 为国际保护程序的当事人,并持有根据 2003 年 6 月 13 日施行的《波兰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保护法》第 35 条发给的证书(2025 年法律公报,文号 223 )。
    12. 获得波兰共和国辅助保护者。
    13. 为获得波兰共和国境内临时居留许可的波兰公民的家庭成员,或已依照2013年12月12日施行的《外国人法》第108条第1款第2项或第20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提交临时居留许可、永久居留许可或欧盟长期居民居留许可申请后居住在波兰共和国境内者,或根据旅行证件上盖有确认已提交欧盟长期居留许可申请的印章,在波兰共和国境内居住,且在提交临时居留许可、永久居留许可或欧盟长期居留许可申请之前,已持有临时居留许可者;
    14. 在波兰共和国获得辅助保护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在波兰共和国获得人道主义居留许可或容忍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3.

外国人在波兰共和国境内所陪同的外国人为以下国家公民:

  1. 欧盟成员国。
  2. 非欧盟成员国的欧洲经济区国家。
  3. 非《欧洲经济区协定》缔约国的国家,根据这些国家与欧洲共同体及其成员国缔结的协定,这些国家的人员可享有移动自由(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或瑞士的国民)。
  • 作为2006年7月14日关于欧洲成员国国民及其家属入境、居住和离开波兰共和国领土法第2条第4款规定意义上的家属(2019年法律公报,文号293)。

可以通过网站praca.gov.pl或于当地的劳动局登记为失业者或求职者。

为此, 您需要在praca.gov.pl网站上创建用户账户,并设立可信的配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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